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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若羌县严厉打击非法开荒长效机制》的通知

详细目录信息
索引号 JK001-1703-2018-02300 公开责任部门
公开日期 2018-05-27 关键词
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文号 若政办发〔2018〕35号
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
内容概述
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《若羌县严厉打击非法开荒长效机制》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8年4月30日

若羌县严厉打击非法开荒长效机制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关于印发自治州打击非法开荒专项整治的通知》(巴政办发〔2016〕47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严厉打击非法开荒相关体制机制,确保我县土地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,制定本长效机制。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

各乡镇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开荒工作,在近年来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,坚持把打击非法开荒行为,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力措施、作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若羌的实际步骤、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硬性指标,不断加大打击和查处非法开荒的力度。要及时调整打击非法开荒领导小组,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,分片包干,责任到人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乡(镇)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荒监管工作纳入本乡(镇)的耕地保护考核范围内,对非法开荒工作组织不力,造成非法开荒面积较大的乡(镇)党政领导进行问责。各村组要加强辖区土地的监督管理,辖区内发现有非法开荒、开垦草场和毁坏林地和非法拉电、非法取水等现象的,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,将有关情况上报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、林业、畜牧兽医等部门。对在辖区内发现非法开荒、非法开垦草场、毁坏林地和非法拉电、非法取水等行为既不制止,又不上报的,给予村组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处理。

二、加大巡查、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开荒行为

严格执行自治州《关于严禁乱开荒地的紧急通知》(巴党办发电〔2008〕21号)文件精神,停止办理一切水土开发相关手续。除生态建设用地外,一律不再批准开发土地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密切配合、通力协作,加强联动协调,及时开展联合执法,加大巡查检查力度,对有令不止、擅自开荒的单位和个人,坚决予以处理,达到“查处一起,教育一片”的目的。对非法开荒一经发现,立即采取断水、封井、停电等措施,并依照自治区实施《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》办法进行定格处罚,对当事人不履行相关义务的,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对违反刑法的由公检法等部门进行依法严厉惩处。

三、完善制度,建立联动打击治理长效机制

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开荒工作,鼓励提供举报违法开荒信息和线索,设立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,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,形成全民参与打击非法开荒的良好氛围。建立国土、林业、畜牧、水利、电力、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办公协调机制和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,完善土地管理 “打、防、控”一体化体系建设,加大信息收集力度,协调有关涉农部门开展联合办案。同时,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,建立问责机制,对重视不够、工作不力、监管不到位,不作为、乱作为,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;对非法开荒情况和案件知情不报、压而不查、查而无果的干部,县纪委监委一查到底,绝不姑息。

四、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对非法开荒行为的认识

充分利用电视、网络等媒体,通过流动宣传车、发放宣传单等形式,大力宣传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草原法》、《森林法》等法律法规。同时,选取非法开荒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,增强社会各界知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识。各乡镇、各相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,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予以一定的奖励,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监督、检举非法开荒等行为的积极性。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依法打击非法开荒的法律意识,在全县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开荒的强大舆论声势,形成齐抓共管、监督治理非法开荒的良好氛围。

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  2018年4月30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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